二、律师个税纳税筹划方法
在了解了律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后,律师可能更关心如何能进行合法、科学地筹划,使税负降至最低。应该说,纳税筹划是一项针对性很强的工作,面对个案量体裁衣才能取得最佳效果。在此归纳以下几点意见以供参考。
1、选择律师身份
如果律师的收入很高,对律师不同身份的选择会对个税产生较大的影响。例: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,欲加盟一家S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S律所的个税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。该所向其提供两种选择:一种是作为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,他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其个人年收入额乘以7%,除此之外,需负担其收入的营业税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,为年收入乘以5.5% ,每年分摊所内费用15万元;一种是选择做聘用律师,律所不向其发放工资,其全部收入按2:8的比例在律所和个人间分配,个人不负担所内费用,同时律所也不负担个人办案费用。
①如果赵律师各月收入比较均衡,大致每月收入5万元,年收入为60万元。两种律师身份下其净收益为:
第一种:合伙人律师
应纳个人所得税为:600000×7%=42000元
应负担的营业税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:600000×5.5%=33000元
应分摊的所内费用为:15万元
净收益为:600000-42000-33000-150000=375000元
第二种:提成律师
应纳个人所得税为:
每月:[50000×80%× (1-30%)-2000 ]×25%-1375=5125元
全年:5125×12=61500元
净收益为:600000×80%-61500元=418500元
当赵律师年收入为60万元时,其选择做提成律师将使净收益增加43500元。
②如果赵律师各月收入比较均衡,大致每月收入6.25万元,年收入75万元。那么两种律师身份下其净收益为:
第一种:合伙人律师
应纳个人所得税为:750000×7%=52500元
应负担的营业税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:750000×5.5%=41250元
应分摊的所内费用为:15万元
净收益为:750000-52500-41250-150000=506250元
第二种:提成律师
应纳个人所得税为:
每月:[62500×80%× (1-30%)-2000]×25%-1375=6875元
全年:6375×12=82500元
净收益为:750000×80%-82500=517500元
当赵律师年收入为75万元时,选择提成律师比合伙人净收益多11250元。
③如果赵律师各月收入比较均衡,年收入80万元。两种律师身份下其净收益为:
第一种:合伙人律师
应纳个人所得税为:800000×7%=56000元
应负担的营业税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:1200000×5.5%=44000元
应分摊的所内费用为:15万元
净收益为:800000-56000-44000-150000=550000元
第二种:提成律师
应纳个人所得税为:
每月:[800000÷12×80%× (1-30%)-2000×25%-1375=7458.33元
全年:7458.33×12=89500元
净收益为:800000×80%-89500=550500元
当赵律师年收入为80万元时,选择作提成律师还是合伙人净收益基本持平。
④如果赵律师各月收入比较均衡,大致每月收入10万元,年收入120万元。两种律师身份下其净收益为:
第一种:合伙人律师
应纳个人所得税为:1200000×7%=84000元
应负担的营业税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:1200000×5.5%=66000元
应分摊的所内费用为:15万元
净收益为:1200000-84000-66000-150000=900000元
第二种:提成律师
应纳个人所得税为:
每月:[100000×80%× (1-30%)-2000]×30%-3375=12825元
全年:12825×12=153900元
净收益为:1200000×80%-153900=806100元
当赵律师年收入为1000000时,选择作为合伙人比作为提成律师净收益多93900元。